第215章 武龙茶餐厅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背锅大虾字数:2391更新时间:25/05/28 11:10:05
    武龙茶餐厅。

    看名字就知道,正是武兆南与攀脚龙合作,搞出的场子。

    这家茶餐厅,位于黄大仙区,慈云山段。

    自打开业以来,茶餐厅便热闹到不行,比其他地方生意都要好。

    没办法,港岛烂仔最多的地方之一,便是慈云山。

    洪乐、老福、长乐、洪兴等社团人士,也都在慈云山有分部。

    以往他们各做各的,很少有联系。

    武龙茶餐厅的开业,将这些人突然就联系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“南哥,鸡哥,大天哥……”

    大清早,五个年轻人还打着哈欠,便都来到了这里。

    此时茶餐厅里已经坐了不少人,看到他们,大多招呼着。

    “嗯,小东,最近都没看到你,去哪儿啦?”

    “发仔,听说你昨天泡到一个马子,今天没带出来啊?”

    “铜人强,你他妈耍我啊。”

    “前天不是约好去观塘的嘛,你怎么没出现?”

    山鸡一脸得意,不大的年龄,却是在茶餐厅内吆五喝六。

    陈浩南、大天二等四人,亦是得意洋洋,找了一张桌子坐。

    这,也是他们五人喜欢来“武龙”的原因。

    蓝灯笼多啊。

    五人拜入大佬B门下还没多久,江湖上一点事迹没有。

    出门在外,属于弟中弟。

    可自打来到这家茶餐厅后,他们发现好处了。

    这里很多等事做的蓝灯笼。

    只要看到他们这些正式入职的四九仔,无不“哥前哥后”叫着。

    对于几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说,虚荣心得到最大满足。

    “操,全哥,又是陈浩南那几个小子。”

    “不就是加入了洪兴嘛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扎职做了大哥呢,拽什么拽。”

    此时,茶餐厅另外一桌,也坐了四男一女五人。

    一名身材庞硕,戴着眼镜的小胖子,吐槽不已。

    显然,他是认识陈浩南五人的。

    “妈的!”

    被称为全哥的男人,二十岁年龄,金发桀骜。

    看着走来走去的山鸡,也很是不顺眼。

    暗骂一句后,对着身边小女生问道:

    “Apple,你到底有没有跟你老爸说,我们要拜入洪乐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啦!”

    Apple看起来也只有18、9岁年龄,妆容却是艳丽。

    整个人画的都看不出本来模样了。

    听得问话,Apple小声答话道:

    “我爸说,我们已经跟了他,就算是洪乐的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在座几名年轻人听得,无不疑惑:

    “不对吧,我怎么听说,拜门是要开坛的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,就算不开坛,好像也要包红包,敬茶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什么都没做,这就算是拜门了?”

    “那我们是不是洪乐的人了?”

    “Apple,水牛哥不会是耍我们吧?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我也不知。”

    面对同伴的问题,Apple摇了摇头,老实话道。

    同一时间,茶餐厅内招呼声连连:

    “飞鸿哥!”

    “飞鸿哥,你来啦。”

    “威爷,这边有位置……”

    只见门口又进来两批人马,一者是长乐帮飞鸿,带着七八名小弟,张扬非常。

    一者是黄大仙地头蛇威爷,其穿着宽大西装,戴着金表,威武雄壮。

    两人都是真正的大佬,一出现就引来众人的招呼。

    “飞鸿,最近混得不错啊。”

    “昨天我还看到你小弟拖着一车的衣服,去了荃湾。”

    威爷声若洪钟,看到飞鸿马上招呼起来。

    “混口饭吃而已,哪里比得上威爷啊。”

    “随便在黄大仙开两家店,把纸当钱那么卖。”

    “都快赶上印钞机了。”

    “威爷,我们一起坐。”

    “好啊,正好聊聊!”

    双方都在黄大仙这一带混,也都是熟人,聊着便坐到一起。

    “切,长乐真是够逊的。”

    “偷车就算了,还卖起什么鬼衣服,简直是丢人现眼。”

    自打飞鸿与威爷出现,便被抢了风头的山鸡回到自家位置,很是不满,小声吐槽道。

    “别管人家的事了,吃东西吧,吃完早点去拳馆练拳。”

    “B哥说最近有行动,铜锣湾抢场。”

    陈浩南并没说山鸡什么,心里其实也觉得长乐很逊。

    既然出来混,当然要抢地盘、收保护费啦。

    这个长乐简直不务正业。

    偷车还好,卖他妈什么衣服,那不是小贩干的事儿嘛。

    “南哥,抢场,抢谁的场?”

    大天二听到有行动,也兴奋起来,激动问道。

    “新记老鬼驹那家酒吧。”

    陈浩南倒也不隐瞒,话语道。

    “老鬼驹那个废物东西,铜锣湾三家场子,被陈耀庆抢去两家了,连屁都不敢放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B哥早就该动手了嘛。”

    “南哥,这次我们一定要威。”

    山鸡来劲了,话里话外,根本没把老鬼驹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另一边的五人组,这会儿也在小声聊着飞鸿与威爷。

    “胖子,那个威爷是什么来路?”

    金发的飞全似乎很喜欢悍勇的人物,看到威爷威风凛凛的样子,赶紧问起了同伴。

    “威爷啊,黄大仙地头蛇。”

    “我听说,他一拳能打死一匹马。”

    小胖子眼珠子乱转,神秘兮兮说着。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飞全双眼大亮,追问道:

    “那他平时是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开赌还是搞马房啊?”

    另一个长发年轻人举手,小声道:

    “全哥,我知道,威爷嘛,黄大仙门口卖纸扎的。”

    小胖子紧随其后,也话道:

    “对对对,威爷在黄大仙好像有三家店。”

    “不仅是纸扎,还有元宝蜡烛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飞全听得一愣,立马就对威爷失去了兴趣。

    这伙人,无疑同陈浩南等人的心态很像。

    刚出社会,完全搞不明白真实古惑仔的生活。

    在他们看来,古惑仔就该够威。

    出入兄弟相随,动则砍人于地。

    做的生意吧,也要高端一点,至少也得是赌档啊。

    你这卖纸扎,也太没面子了吧。

    事实上呢,人家威爷就像飞鸿说的,拿纸当钱那么卖。

    三家纸扎铺的收入,比十家酒吧看场费还要高。

    特别是一些拜神活动日,人家卖元宝,一天随随便便几万块。

    就在茶餐厅内越加热闹之际,一名年轻活力的女孩儿突然冲入,激动道:

    “爸,爸爸,你上杂志了!”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看到女孩儿,山鸡双眼大亮,其他人亦被她的话吸引。

    威爷第一时间起身,苦着脸道:

    “可恩,你昨晚到底喝了多少?”

    “七个钟头了,酒还没醒啊?”